若佔中不能符合以下幾個條件,我是誓死不會參加戴式佔中:
1. 民主黨若有主要成員參與,應就走入中聯辦向市民道歉,並保證在此次行動中絕不單獨媾和。
2. 若有任何一位超級區議員參與佔中,必須承諾在一年內發動五區公投
3. 最好當然不提方案表決;但即使有,也只有能獲國際專家認可的普選方案才能放上檯上進行表決:民主不是大哂的,更何況佔中「電子公投」的認授性存疑,有關方案的制定應至少有基本的守則限制。
基本上我對佔中已近乎死心,而快必可算是我對戴式佔中的最後希望:萬一連他也不能「夾實」,那我寧願做回一個莫不關心的香港市民算數。如果要我接受「做好過唔做」呢套思維,咁當初點解唔投「點都好過民建聯」既民主黨?